河北以岭医院全国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省内直报无需备案!
发布时间:2021-09-25 点击量:1686
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政策实现省内无异地工作的通知》,2021年9月1日起,河北省取消所有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省内就医可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其标准。
01
全力推进河北省内就医无异地
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取消所有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在省内所有统筹区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因特殊情况无法直接结算的,按照参保地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02
明确覆盖范围
(一)人员保障范围
在河北省省内各统筹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二)政策实施范围
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外省内其他统筹区已开通住院或门诊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住院、门诊就医及药店购药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河北以岭医院患者异地就医,享受便民、惠民、利民红利
便民红利
取消所有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通知》要求取消所有河北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在省内所有统筹区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无需备案,实现河北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惠民红利
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
《通知》明确规定河北省内参保患者在河北省内其它统筹区异地就医住院时,不再提高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河北省内异地住院在省内所有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个人账户费用均可直接结算。
利民红利
河北省内异地门诊慢(特)病就医更便捷
《通知》明确河北省内异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限定全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各统筹区门诊慢(特)病定点数量限制,河北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使用基本医保和个人账户直接结算。